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汽車三包政策,政策中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價格補償。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占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想法各種訛他們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