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刪除?除非有貓膩!今日,由國家商務部審議通過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同時,2005年頒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廢止。此次新規的出臺,對汽車經營中的多種亂相進行規范。其中包括:經銷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違者“處3萬元以下罰款”: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的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者和售后服務……此外,對于消費者不能異地買車、銷售商只能銷售單一品牌汽車的行為,《辦法》也明確禁止。這被業內普遍認為是具有較大改變的。未來汽車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將不再僅依靠單一供應商的授權,這一改變將意味著以往的4S店單一模式將被打破。現在價格應該越來越透明,賣家應該注重售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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