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4S店,9月6號提車,提車第2天發動機故障燈亮,然后又自動熄滅,一周后,發動機故障燈再次亮起,車輛行駛里程(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才150公里,發動機故障燈一直亮,9月16,9月17號連續修了兩天,找不到毛病,半箱油被4S店全部弄光,周一請假去修車,不給任何經濟補償,現在給換了個油門踏板,說是找到了毛病,新車150公里就被換件,還說發動機故障燈亮是小問題,明明新車質量存在很大問題,不給換車,連維修記錄都不給開,大家說接下來該怎么樣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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