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員超速構成危險駕駛罪的,一般處拘役并處罰金,具體量刑會綜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超員超速危險駕駛的判定有明確標準。從事校車或旅客運輸,嚴重超員(超額定乘員20%以上)、超速(超規定時速50%以上)即構成此罪。比如大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額定乘員50%以上或者超15人以上等情況就屬此列。量刑時,法院會綜合考量多種因素。倘若沒有嚴重后果,并且犯罪人認罪態度良好,那么有可能從輕判處緩刑;若是情節惡劣,甚至導致了交通事故,量刑則可能加重。超員超速危險駕駛危害巨大,其量刑綜合多因素。超員會使車輛負荷加重,影響操控與制動;超速則讓車輛動能大增,遇突發狀況難以及時應對。法律對超員超速危險駕駛的懲處,旨在警示駕駛者遵守法規,保障道路安全。大家務必牢記,安全駕駛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負責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