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常見的汽車改裝集中在舒適性和適用性,主要是音響、倒車雷達、燈光、輪胎等部位。由于多是將原廠部件拆下用性能更好的配件替換,對車身幾乎沒有任何損壞。這些都屬于不會影響車輛性能的改裝,更不會違反相關法律。但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根據相關規定第六條:1、改變車身顏色,變更車輛發動機(不包括發動機類型)、車架,未在十天內辦理變更手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2、改變發動機類型、改裝車輛排氣管,增加車輛后導流翼,增加車輛前探照燈,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3、國產車輛更換輪胎規格,加裝車身大包圍防護裝置,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