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最重要 豪車輕蹭你傷不起
大家認為小編在危言聳聽嘛?其實這次雅閣輕蹭勞斯萊斯并不是個案,像這樣的案例多不勝數。現在我們就給大家列舉一些!
(圖片來源網絡)
案例一:致第三者無法治理,肇事車主賠償243萬
事故受害者小林(化名)年僅10歲。小林在放學回家、等公交車的時候,被一輛突然駛來的大貨車撞倒。事故造成小林重度腦外傷,腦積水嚴重,后繼發癲癇、失語、腦萎縮等癥,被鑒定為“(動)植物人”,屬一級傷殘。
現在的小林已經22歲,但只能進行簡單的肢體活動,沒有思維,需要家人24小時照顧。他每年需要做一次核磁共振、半年需要做一次CT檢查,藥物更是每天必須服用的。
小林父母經過與肇事貨車所在單位10年的交涉和兩次訴訟,去年底,小林終于得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終審判決,肇事車主賠償小林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生活費等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2437308.5元。
案例二:構成一級傷殘,肇事車主賠償38萬元
2006年12月7日,人保財險河北邯鄲叢臺支公司中華大街營銷服務部(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承保的冀Dxxxxx/冀DPxxx掛號機動車由郭某某駕駛,在107國道445公里處與推自行車橫過道路的郭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郭某受傷致殘,司機郭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007年9月5日,保險公司收到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書以及原告郭某的起訴狀,以本人在事故中遭受傷害構成一級傷殘,請求法院判決冀Dxxxxx/冀DPxxx掛號機動車主王某某、司機郭某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其傷殘賠償金、醫療費及后期治療費、后期護理費等38余萬元。
案例三:靈武交通事故巨額賠償案 被告賠償75萬余元
2010年9月14日,馬某駕駛該貨車沿吳靈青公路由北行駛至與南二環交叉路口紅綠燈處右轉彎時,將前方由南向北駕駛電動車行駛的楊某撞倒,造成楊某右尺骨遠端撕脫性骨折,遺留有右上肢活動受限,七級傷殘;右第四指皮膚缺損及掌間肌腱斷裂,右第一掌骨頭粉碎性骨折,第二近節指骨骨折,遺留拇指活動受限,三、四、五指畸形強直,右手喪失功能60%以上,八級傷殘等嚴重后果。
2010年9月24日,靈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馬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楊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楊某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楊某共花去醫療費491738元,加之其它的各項經濟損失,共為757031.12元。
案例四:凌晨疲勞駕駛撞斷護欄,人員重傷并賠償公共損失
2010年2月某日凌晨3時許,江北合生大橋發生一起小車撞護欄的交通事故。司機吳某從朋友處借來小車去惠州火車站接一位客人,在途經合生大橋時,因車輛失控撞上橋上護欄。小車嚴重損毀,吳某也在事故中負重傷。據相關民警介紹,當時吳某傷勢嚴重,整個頭都卡在變形的駕駛室內,鮮血順著方向盤留向各處。當時現場10多米長的護欄被撞壞。民警判斷,吳某駕駛的小車車速相當快,而凌晨3時許正是睡眠的黃金時間等多種原因造成了該起事故。車主吳某需按價賠償被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損失。
給車主的小建議:
第三者責任險的高保額應該與車主應該根據自身的用車環境相結合。對于路況復雜、人多車多的大城市,購買100萬的三責險一點都不過分。不計免賠險與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相搭配,可以使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不購買高額的第三者責任險,開車上路和背炸彈上路根本沒有區別!當然,購買保險不過是保障自己的一種方法,歸根究底在開車的時候,是不應該抱有任何僥幸心理,遵紀守法,堅決不違章,這才是杜絕天價賠償費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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