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則醉駕案例報道引起網友們的廣泛關注。
在相關資訊中能夠相對清晰的顯示醉駕司機使用的車輛,該司機認為醉酒駕駛之后“開的智駕”則可以另當別論;但基于目前量產汽車配備系統的真實標準和交通法規,其駕駛行為依然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遂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而在相關視頻卻閃現出一幀小米汽車的畫面,可是視頻中顯示該司機駕駛的汽車并非小米汽車。

由于小米汽車和雷軍在近期的話題熱度較高,加上小米汽車或許可以為視頻帶來足夠大的流量;但是張冠李戴、移花接木的做法很有可能為觀眾帶來誤解,比如將這起醉駕且錯誤使用輔助駕駛系統的案例聯想到小米汽車用戶。所以這樣的視頻拼接做法顯然是不恰當的,于是小米集團公關部總經理王化轉發相關博文并進行了點評,措辭比較犀利,以下為具體內容。

在輿情發酵之后,編輯并使用該視頻的媒體“深圳新聞網”發布情況說明。
大意為:
4月28日,該網發布的《男子醉駕被查時稱開了智駕》的視頻因編輯錯誤使用一秒非涉事品牌的車輛資料畫面進而引發網友關注;對此,該網發現之后立即下架該視頻。并承諾后將舉一反三強化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全文并無對錯誤使用小米汽車相關資料表示歉意。

觀點:
有網友進行了以下內容評論。

深圳確實有多家知名汽車制造商,但這一案例僅僅為編輯失誤,與深圳地方汽車生產制造企業無關;不應該強行關聯。
但是作為深圳的地方媒體則應當提前考慮到相應注意事項,對相關資訊報道有更為審慎的態度;這樣既能幫助本地企業規避不必要的輿論壓力,也能夠樹立媒體客觀公正的形象。汽車行業營銷競爭在過去的一到兩年里已經出現一定程度的扭曲,不正當競爭現象客觀存在;媒體在這一階段里更應當肩負起向公眾輸送真實、客觀且具備積極意義的新聞資訊,避免因失誤編輯的錯誤資訊成為惡意競爭的素材。

小米汽車近期雖然經歷了一些波折,但就周銷量數據來看,客觀上的銷量表現依然比較強勁。
其近一周的周銷量數據顯示為0.7萬輛。
預計4月份的交付量是接近于3月的,是可以持平或略有增長的。
或許這樣的數據會讓一些看衰小米品牌的人感到難以理解,但是就小米SU7自身的產品力和“人車家”智能系統生態的完善性而言,其綜合產品競爭力是不輸競品的。至于與輔助駕駛功能相關的案例至今并無定性,所以并不能輕易下結論。同時該案例也并非個例,過度解讀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還是讓銷量數據說話吧,營銷的盡頭是銷量,品牌的尊嚴也是銷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