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最輕怎么判駕駛證咋處理?
2025-03-23 03:56:01
作者:資訊小編
危險駕駛罪最輕怎么判駕駛證咋處理?
危險駕駛罪處拘役,最輕是一個月,最高是六個月,吊銷駕照: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駕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前款有同款行為,同時構成其它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倍幸燮谙薷鶕缎谭ā返谒氖l規定,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3、由于危險駕駛罪的處罰是拘役,而拘役和坐牢還是有著一定的區別的,拘役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是一種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處罰;
4、根據《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