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臨時停車需要開啟示廓燈嗎
2024-12-01 00:12:52
作者:資訊小編
路邊臨時停車是否需要開啟示廓燈?答案是需要。
當車輛在夜間路邊臨時停車時,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和后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也就是“雙閃”,能有效提醒其他車輛和行人注意。
示廓燈位于車輛前后最邊邊的上部,大型貨車的車頂和側面也有。前位燈和后位燈也就是小燈或示寬燈,主要表示車輛的存在和寬度,方便其他車輛在超車或會車時判斷。
在科目三考試中,路邊臨時停車要開示廓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具體操作是,先找到方向盤左側的燈光開關撥桿,將燈光開關轉到示寬燈位置,然后打開中控臺出風口附近的危險報警燈。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 62 條規定,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要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車輛沒停穩前,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在設有人行道護欄和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障礙物對面,不準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 20 米以內的路段,不準停車。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 30 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停車。大型公共汽車、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
而且,機動車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時,須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臨時停車時,還需要在后面 50 - 100 米處放置危險標志反光牌。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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