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這樣的。
首先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向交通警察報警。如果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以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損害賠償。
接下來是具體的處理流程:
一是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二是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是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 2 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五是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另外,還要向交警報案,同時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立即出現場拍照,然后由保險公司出具現場勘查單。在報完案的等待過程中,不要改變事故現場,雙方當事人最好交換電話,需要時,交換駕照。同時自己估計下自己摩托的損失是否在 2000 元以內。如果損失在 2000 元以內,事故雙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賠中心。到了中心,保險公司的人會要求事故雙方共同填寫“互碰自賠協議書”。填好協議書,與現場勘查單一起妥善保管。離開中心,將自己的事故車輛弄到自己信得過的摩托車 3S 店,并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派人來 3S 店,與店內人員共同定損。定損后,就可以把摩托放在 3S 店里自己回家了。一兩個工作日后,保險公司會電話通知定損結果,然后再去 3S 店確認簽字,簽完字,就可以修車了,如果對保險公司定損結果不滿意,就千萬不要簽字。修理費用由自己先墊付,等車車修好,3S 店會開具發票。帶著發票原件、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以及之前的協議書和勘查單,前往快速理賠中心報賬。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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