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制作交通事故責任書
2024-12-05 06:50:53
作者:資訊小編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制作交通事故責任書有一定流程。
首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責任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要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在制作交通事故責任書時,要遵循相關法律規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明確了制作的期限和具體要求。
同時,交通事故認定書在刑事訴訟中可被界定為鑒定結論,是正確認識和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之一。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書有異議,檢察院、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明顯錯誤時,可以委托作出認定書的上級有權機構進行復核認定,還可以在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設立最終認定機構。人民法院也可根據現場勘驗等情況決定是否采信。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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