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免除的最新情況是怎樣的?
2024-12-06 14:53:06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責任免除的最新情況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要是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人身或財產損害,那得自己承擔后果。因為受害人故意行為是損害的根本原因,像我國《民法通則》第 123 條就規定了,能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就不承擔民事責任。而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條,交通事故損失由非機動車、行人故意造成,機動車一方不擔責。
其次,非機動車或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損害,這種情況責任也免除。
再者,如果各方當事人都沒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行為,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責任也免除。
還有,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方免除責任。要是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其他當事人無過錯,有過錯的就是全部責任,無過錯的免除責任。
另外,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像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人身或財產損害這種情況,能免除機動車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還有在某些保險合同里,如果投保時保險人沒向投保人提示和明確說明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那免責條款對投保人就沒法律效力。
總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錯按比例分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過錯,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責任。機動車一方沒過錯,承擔不超百分之十的責任。要是交通事故損失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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