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正式廢除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3月21日,住建部聯合公安部發布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誕生于1997年的城市出租車管理辦法已不適應當下形勢,此次廢止將為全新的網約車管理辦法讓路。
這次遭到兩主管部門宣告廢止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出租汽車經營企業的具體資質條件、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具體條件:申請從事出租汽車經營事業的程序、文件規范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廢止舊辦法并不意味著廢止份子錢等制度。
即日起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常務會議、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陳政高
公安部部長 郭聲琨
2016年3月16日
即將出臺的網約車管理辦法將有何亮點?
“改革經營權的管理,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不得炒賣和和擅自轉讓”,這在老的管理辦法中則為“城市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可以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
“改革份子錢的制度,由過去的政府調控改為由企業或者行業協會與駕駛員或工會組織來平等協商,并鼓勵和利用互聯網的技術來構建企業與駕駛員利益的合理分配機制,減輕駕駛員負擔。”
“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針對網約車的管理,暫行辦法主要明確了四個方面的核心內容:一是明確發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質、差異化的經營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二是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對網約車經營者、駕駛員和車輛實行許可管理。三是規范網約車的經營行為。四是建立多部門的聯合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翻頁查看即日已廢止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