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注銷登記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滅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國境內道路上使用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以及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車輛報廢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海關監管的車輛,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4、物資回收公司的《汽車更新技術鑒定表》(報廢單)。
將以上有關材料交到受理登記窗口后。為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車主應當在受理登記窗口當面簽字。
待領取《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后,按《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的提示辦理繳費;在檔案管理窗口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二)、車輛滅失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海關監管的車輛,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4、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滅失應由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出具證明;因車輛被盜造成的車輛滅失應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
將以上有關材料交到受理登記窗口后。為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車主應當在受理登記窗口當面簽字。
待領取《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后,按《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的提示辦理繳費;在檔案管理窗口交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八、補行車證、牌照
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滅失或者丟失,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補領、換領機牌證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機動車號牌或者《機動車行駛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將以上有關材料交到受理登記窗口后。為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車主應當在受理登記窗口當面簽字。
待領取《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后,辦理登報、繳費、照相、領牌、領證等手續。
九、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證書》是機動車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或者丟失,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及時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并交驗車輛: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行駛證》;
將以上有關材料交到受理登記窗口后。為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車主應當在受理登記窗口當面簽字。
待領取《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后,將車輛開至后院等待驗車。
按《機動車業務受理憑證》的提示辦理繳費、領證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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