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給予警告或者罰款,每次扣1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行駛證是允許機動車在中國境內道路行駛的合法憑證。行駛證由持卡人、首頁和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首頁正面為簽注卡芯,封底為機動車照片,用塑料包裹。第二頁是背書證書的核心。根據第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設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每次記1分。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只會從罰款中扣罰,通常不會扣留車輛。如果車輛被扣留,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取回車輛。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