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減分有三種方式,其中,參加網上學習(3天30分鐘)并通過考試的,一次性減1分。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于1小時)并考核合格的,減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1小時),一次減1分。參加“學習降分”的次數不限。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扣6分后,將不能繼續參加“學習扣分”。有以下七種情況之一的,不能報考“學法減分”3360。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兩次以上滿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在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滿分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或者買賣積分受到處罰的;機動車駕駛證處于實習期,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已過期或者未按規定注銷登記的機動車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或者免除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在參加滿分教育和持證教育考試時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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