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減分有三種途徑,其中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且經考試合格,一次減免1分。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于1小時)且經考試合格,一次減免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每次1小時),一次減免1分。參加“學法減分”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6分后,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有以下7種情形之一,不能申請“學法減分”: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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