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換車主是不能更換車牌的,可以把原車牌保留在原車主頭上供他買新車。不符合條件或者車主放棄原號牌的,由車管所收回,新車主需要重新選擇號牌。一個車牌只能有一個信息。如果信息改變了車牌,就會被注銷。只會保留給原車的信息車主一年。如果原車主買了新車,仍然可以得到原品牌但不能過戶給他人。《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登記轉移或者注銷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在申請新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的車牌號。申請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辦理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2.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3.涉及原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交通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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