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的違法處理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未扣滿12分的,本人持違法回執、身份證、駕駛證到違法車輛管理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直至處罰決定作出,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治療結束后,我就可以拿到駕照了。
2.如果已經扣滿12分,將暫扣駕駛證,科目一需要重新學習。考試合格后取回駕駛證,然后持駕駛證、身份證、駕駛證扣分憑證到車管所領取行駛證。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違章處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處以罰款。
違章就是違反交通法。只要發現違法,就要處罰。但如果駕駛證被扣,則由相關部門進行賠付,扣留期滿后才歸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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