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動車超車的規定:
1.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有條件的,應當減速,向右避讓。在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后,后車應
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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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前車左側,打開右轉向燈,與被超車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駛回原車道。
2.有可能會遇迎面來車,或者前車正在左轉、掉頭、超車,或者前車是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或者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時,不得超車。
3.不要在高速公路的匝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上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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