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在高速、市區等幾種路況下,處罰是不一樣的。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使其立即離開。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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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不按規定停車分為兩種情況:
1.按照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即駕駛室內有駕駛人)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可以處以罰款或者警告(電子監控處以的罰款)。
2.按照不按規定停車(即駕駛室內沒有駕駛員)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罰款和是否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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