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四停四”限行周期如何計算
廣州“開四停四”限行周期按自然日計算,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連續行駛最長不超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開四停四”僅針對非廣州籍車輛,本地車不受限。限行從每日0點后進入開始算1天,當天不限進出次數。比如,若2號在廣州開車,之后沒再開,那么4天后的7號可再次上路,6號處于第四天則不能上路。
外地車牌進入管控區后,4天內不管是只開1天,還是隔天斷續行駛,只要達到4天,就必須離開管控區,或者在區內停駛4天,才能開啟新的行駛周期。而且,限行不區分工作日和節假日,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像元旦、春節等七個節日,包含調休、周末連休時間,都按此規則計算。車輛在連續4天禁行期間,停在管控區內合法停車不會被處罰。
廣州“開四停四”限行周期以自然日為標準,清晰明確,車主需留意自己的行駛記錄,按規定安排出行,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