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前面的車突然停車,導致后面的車追尾,是誰的責任?
2025-05-08 16:00:04
作者:資訊小編
1、一般是后面的車負責,因為沒法證明前方的車是停著的。如果能證明前方的車是停著的,或者對方承認是停著的,不在緊急停靠帶,沒有設置明顯標志,那么前車是主責。
2、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3、交警判定時一般有以下情況:第一種情況,后車剎車不及時造成追尾,一般會判后車全責。交通法規定,汽車行駛的過程中一定要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第二種情況,前車溜車,后車停止不動造成追尾,一般判罰前車的責任。
4、責任在于后車,理由是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應該負全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5、正常高速公路上突然停車造成追尾,前車負全責。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非正常急停造成的追尾,由前車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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