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劃分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責任劃分主要依據事故發生時的具體情況。
以下是常見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情況:
1. 追尾前車,后車負全責。比如紅車與黑車同向行駛,紅車距離黑車太近或速度太快,導致追尾,后車全責。
2. 紅燈依然通行造成事故的,負全責。
3. 駛入禁行道路的,負全責。
4. 發生溜車造成事故的,溜車一方負全責。
5. 不按規定倒車造成事故的,負全責。
6. 逆向行駛發生事故的,負全責。
7.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車輛,右轉彎車輛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8. 左轉彎車輛未讓直行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9. 在交通標志標線未規定優先通行的路口,未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負全責。
10. 未讓交通標志標線規定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11. 綠燈亮起時,轉彎車輛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12. 在有禁止調頭標志標線的位置,以及在人行橫道線、橋梁、隧道、陡坡進行調頭的,負全責。
13. 紅燈亮起時,右轉彎車輛未讓被放行的其他方向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14. 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負全責。
15.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下坡車輛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輛尚未上坡時,上坡車輛未讓下坡車輛先行的,負事故全責。
16. 下坡車輛與上坡車輛都已行至路中時,下坡車輛未讓上坡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17. 有障礙的一方未讓無障礙一方先行的,負全責。
18. 在沒有禁止調頭標志標線的位置進行調頭時,未讓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19. 超越前方正常左轉彎的車輛時發生事故,負全責。
20. 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事故的,負全責。
21. 超越前方正在調頭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的,負全責。
22. 裝載的貨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交通事故的,負全責。
23. 進入無燈控的環形路口的車輛未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輛先行的,負全責。
總之,大家開車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事故發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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