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調整?
交通事故賠償的調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
全責方需要賠償的費用眾多,包括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比如醫療費,要依據醫院醫療發票、費用付款憑證、住院費用清單、藥品購買發票等來計算,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和后續治療費等。
誤工費分有固定收入、能舉證近三年平均收入和不能舉證近三年平均收入三種情況計算。
護理費則根據護理人員有無收入分別參照不同標準計算。
交通費要以正式票據所載實際費用之和為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若受害人到外地治療不能住院,還包括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營養費根據年齡、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綜合考量,一般按 30 元/天計算,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加強營養證明、司法鑒定意見。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 6 個月計算。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調整的技巧在于,如果事故爭議不大、經濟損失較小或無人員傷殘,雙方可協商解決。
涉及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可報保險公司找專業理賠人員協調,能達成協議就簽訂協議,由保險公司賠付商定金額。
還可以找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組織賠償調解。
若雙方無法達成統一意見,可提起民事訴訟。
在確定賠償責任主體方面,一般情況下,原告可將機動車駕駛員、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及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
特殊情況如駕駛員因執行工作任務發生事故,要將用人單位列為被告;在駕駛培訓活動中出事,要將駕駛培訓單位列為被告;駕駛員不是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情況,也有相應的責任主體規定。
另外,交強險限額在 2020 年 9 月 19 日有變更,要按照新的責任限額執行。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年齡等情況有不同的計算方式。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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