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零件進口管理辦法7月1日執行或生變
華晨寶馬、北京奔馳以及長安沃爾沃等豪華車生產企業也許將松一口氣,歐盟、美國、加拿大與我國汽車零部件貿易爭端在上周再次升級,世界貿易組織(WTO)13日向當事方提交的中期報告顯示支持歐、美、加,初判中國違規,我商務部隨即在15日對此回應稱,準備向專家組提交評論意見。這使得已推遲兩年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管理辦法》在今年7月1日執行或將再生變數。
中方準備提交評論意見
商務部網站15日發布新聞稱,歐、美、加訴我汽車零部件WTO爭端案專家組向當事方提交中期報告。中方正在認真研究專家組中期報告,準備向專家組提交評論意見。中方尊重爭端解決程序,在專家組最終裁決作出之前,不對報告進行評論。
該中期報告指出,世貿組織專家組13日向歐、美、加、中四個當事方散發了關于汽車零部件爭端的初步調查結果,結果基本上支持歐、美、加的觀點,認為中國對超過整車60%以上的進口零部件按整車征稅的做法違反相關貿易規則。
據悉,迄今還沒有哪個爭端解決小組作出過與初步裁決不一致的最終決定。這將意味著終審裁決后,中國有可能被迫取消于2005年初制定的 《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將有利于像北京奔馳、華晨寶馬這樣發動機總成等關鍵零部件還依靠進口的豪華車生產企業擴大生產規模,獲取更豐厚的利潤。
豪華車企將獲益
此前,有消息稱,北京奔馳的生產一直不正常主要受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制約,而華晨寶馬雖然在各種場合均聲稱其進口零部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以其增加在華采購額顯示其國產化決心,但還是有評論認為其不甘心更多零部件在華采購而降低其產品質量。
巧合的是,就在在此初裁結果發布10多天前,寶馬集團在日本東京表示,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寶馬集團計劃提升其在中國沈陽工廠的產能45%,達到年產44000輛,為其在中國的高速增長作準備。
《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管理辦法》規定,進口等于或超過整車價值60%零部件的,征收與整車相同的關稅25%,而進口維修用零部件只征收10%關稅,15%的稅率差被認為是一個巨大的利潤來源。而制定了《辦法》后,使當年散件組裝成風的中國汽車業猛然剎車。包括豐田、本田、日產、大眾、福特等在內的眾多合資企業外方都隨即加速發動機國產。
“如果取消《辦法》,無疑對國產寶馬、奔馳等豪華車及準備小批量進口的豪華車在華組裝有利。”,資深汽車分析師鐘師認為,就在 《辦法》制定的幾年內,大部分合資企業已經基本完善了本地化能力,只有批量少的還會用散件組裝,即使今后取消《辦法》,也只對豪華車等批量小的車企有影響,對中國汽車工業影響已不大。
零部件爭端還將持久
事實上,制定《辦法》時已考慮豪華車生產商短期無法解決大部分零部件依賴進口的問題。2005年的《辦法》中規定,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及以上的。本項整車特征核定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開始生效。
不過在2006年3月,爭端初起,歐盟和美國同時向WTO起訴中國政府制訂的《辦法》違規,隨后加拿大加入。
2006年7月初,海關總署和商務部發布未具原因的公告稱,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構成整車特征零部件的進口價格百分比界定標準以及有關汽車總成系統特征的A、B類關鍵件的區分標準,推遲到2008年7月1日實施。
當時評論認為,中國與歐、美之間就進口汽車零部件問題達成妥協,雙方的爭議暫時得到部分解決。
但隨后各方在磋商期的60天內還是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最終在當年9月啟動WTO爭端解決程序,進入專家組裁決階段。
直到此次初裁結果公布,業內專家仍認為應訴期的長短決定了其影響力。乘用車聯席會秘書長饒達認為初裁不公,覺得歐美在零部件爭端上有雙重標準。但中國也不必擔心其影響巨大。
他表示,加拿大也曾有與中國類似的 《辦法》,WTO并未稱其違規,而中國現在為防止中國成為世界組裝廠,防止中國汽車工業成長不起來,而制定《辦法》卻被橫加指責,表明在此種爭端上WTO有雙重標準,對我不公。
他覺得,中國仍可通過上訴、調查、解釋等訴訟時期爭取到更多時間,中國自主品牌應在借此時機快速成長起來,即使最終敗訴,取消《辦法》,中國汽車工業也不會受到巨大影響。
“中國與歐盟、美國、加拿大的零部件爭端在短期內將沒有結果,《辦法》至少要到2010年后才有可能撤銷。”饒達覺得業界不必對此裁決過多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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