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12分就要學習重考科目一,扣24分就要學習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清零記分,交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運送。
管理部門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12分或者兩次達到24分以上的,車管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駕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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