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交警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2024-11-26 13:45:07
作者:資訊小編
最新的交警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先立即報警,若車輛設備受損標明位置,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處。
交警到場制作事故認定書并當場交付當事人,對當事人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當事人有異議、不同意調解、拒絕簽字等情況,視情況處理。若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達成協議持認定書向保險公司索賠,未達成或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訴再索賠。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自行撤離現場,填寫相關內容的協議書或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協商賠償數額及方式。協商未達成協議就立即報警。達成協議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訴,實行賠償后持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交警處理流程包括現場勘查及取證調查,及時全面準確開展工作,必要時可扣留車輛和證件,事后依法調查。
責任認定時,必要可召集聽證,依法作出認定并公布,告知當事人相關權利。
責任認定后,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填寫處罰裁決書,告知當事人復議權利。
要求賠償的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明等資料,交警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賠償調解,最多兩次,成功制作《調解書》,未成功填寫《調解終結書》并告知可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傷亡立即搶救并報告。未造成傷亡,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有爭議應報警。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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