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后汽車需要看保險公司嗎
2024-11-26 13:45:12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調解后汽車需要看保險公司。
如果交通事故已經通過交警調解終結,車主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申報理賠。
當損失金額較小、事故損失情況清晰、處理周期短,警察出具事故認定書時,當事人可直接處理或經調解雙方同意處理,結果會記錄在認定書上。
車主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要帶上事故認定書、車輛修理費發票、受傷人員醫療費發票、病歷卡、就醫材料原件以及行駛證、駕駛證、受益人身份證和銀行卡等材料的復印件。
保險公司收到材料后會核實,若齊全,一般 3 個工作日內支付理賠金額。不過要注意,未經保險公司同意的私下調解,哪怕有交警出面,保險公司可能不賠。
出現交通事故需要理賠時,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處理,不要單獨與對方溝通,可要求保險公司出面協調調解。若調解未成功,可讓對方起訴,保險公司會根據法院判決結果理賠。
先去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各方車主各自修車并保留維修清單和發票。如果有傷亡要報案并送傷者就醫,準備好各種票據,因為保險公司都要留底,否則可能不報銷。
車輛維修和傷者住院費,保險公司會按保費比例、金額報銷,受害人在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應由保險公司賠償。
立案查驗時,保險人接到出險通知后應派人現場查驗,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審核證明時,保險人要對相關資料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等。
核定責任時,保險人要及時作出是否承擔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并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履行賠付時,保險人在核定責任基礎上,達成賠償協議后十日內履行義務。
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要確定當事人承擔的責任,計算損害賠償數額,確定各方承擔比例,人身損害賠償按相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按實際價值或評估結論計算,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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